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乡村治理)共10篇

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乡村治理)共10篇

【篇一】

**省**县人民法院**法庭

大山里的巡回法庭 让法治之花开遍乡村

案例点评:**法庭坚持发扬和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用热情和汗水筑起“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司法服务网,以“大山里的巡回法庭”理念为司法服务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找准落脚点。

**省**县地处长白山南麓,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县域东北部**法庭辖4个乡镇、84个自然屯,星罗棋布于1100平方公里的崇山峻岭间,崎岖蜿蜒的山路昭示着群众出行的不便。**法庭按照“窗口前移、服务延伸”工作要求,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传承,创新“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司法新实践。法庭调撤率91.3%,息诉服判率95%。

一、便民服务措施“三到位”,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

制定“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便民服务措施,找准司法服务群众的契合点。一是立案到乡镇。定期到巡回办案点,运用“移动微法院”指导当事人就地网上立案,现场及时解纷,为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诉讼服务,巡回立案占67.8%。在涉贫、涉未成年人等案件中,法庭将登门立案、庭前质证、就地送达、炕头开庭有机融合,用司法温度温暖当事人心田。二是开庭在村屯。为解决辖区偏远村屯交通困难、弱势群体维权能力不强、侵权纠纷举证不便等问题,实行“到村屯开庭”。坚持用理普法、用情感化,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课,巡回审判案件占比67.1%,均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调解进家门。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积极开展登门调解,尽力减少当事人心理对抗,维护家庭和谐和邻里和睦。利用情绪疏导、亲情规劝、社会介入等方式,“炕头调解”案件占31%,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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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婆婆爱心辅导班”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活动,组织模拟法庭和“法庭开放日”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以家为主题拍摄法治宣传片,加大涉家风案件巡回审判和家风案例宣传力度,开展“家风主题日”“家风知识竞赛”“家风大讲堂”活动,大力弘扬优良家风。三是助力完善乡规民约,提高乡村自治能力。对所审理案件分辖区开展大数据分析,深挖案件背后所反映的家风、家教等深层次问题,对相应的乡规民约、乡风乡俗提出完善修改建议18条,进一步提高乡村群众自治能力,促进基层社会前端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