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5篇

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5篇

【篇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厅发〔2021〕18号)和xx市农业农村厅、xx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2—2023年度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向纵深开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要求和“六新河池”发展战略,以我县“三清一改”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为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环境基础。

二、行动目标

围绕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开展“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村容村貌等方面统筹推进、系统整治。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环境更加美丽宜居。

三、行动原则

——坚持高位推动,突出统筹协调。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开展,明确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科学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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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村集体补贴、农民适当付费的合理费用分担制度,积极推行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管护,实现有管护标准、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各镇、各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实时通报。同时建立联动督查检查机制,县狠抓落实办、县委农办、县巩固衔接办、县人居办将加强日常督查推动,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严查严办并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