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营运乱象工作方案5篇
整治非法营运乱象工作方案5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持续整治非法营运乱象,规范道路运输秩序,营造良好运输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部署,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切的问题线索为导向,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攻坚整治非法营运重点乱象,确保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让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整治目标
以行业治理“除根净土”、突出问题整改纠正到位、制度机制长效常治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集中取缔一批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集中取缔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地下班线”,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黑车”,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全面规范出租汽车、网约车、定制班线客车等经营行为,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确保达州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xx。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五是为违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或公职人员。
(二)重点车辆。一是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车辆;三是非法改装、拼装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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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等学校周边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5.查处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6.查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不积极配合处理相关投诉违章等行为。7.查处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市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