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务监督作用的思考五篇
关于村务监督作用的思考五篇
【篇一】
近年来,各地村组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现象时有发生,“村官”官小权力大的现象日益凸显,村官腐败已成为群众**举报的重点,严重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和基层政权的社会稳定。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委基层权力该如何监督,已成为当下不小的难题,须加以解决。
一、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存在问题
(一)综合素质不高,自身定位不准。 一是村组干部认识不高。多数村组干部认为设村监委会就是多了一个有财政保障的办事组织,不用白不用,思想上不重视、缺乏被监督的意识;有部分村组干部认为设村监委束缚了村“两委”的手脚,不好办事,不希望受监督,不支持村监委会工作,在村务运行管理中,村、组主要领导拍板、封闭管理、不愿公开的工作习惯仍在延续 。二是村监委会角色定位不准。有的村监督委员会没有准确定位自己肩负的监督职责,没有理解村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和中立性,均依附于村“两委”。办公设施和用品要依靠村“两委”,参加什么工作由村“两委”主要领导安排,监督工作要看村“两委”主要领导脸色行事。抽查发现,虽然村监委会主任均参加“两委”会议,但未发现一个监委会对“两委”提出过监督意见。有的村监委会委员甚至兼任部分财务工作,如:监委会主任兼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账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督职责无从履行。三是自身综合素质不高。村务监督委主任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法律意识不强,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部分村监委对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缺乏思路,没有方法,只对支出票据进行签字,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难以审核,监督效果未能体现。有的村务监督主动性不强,不愿监督。存在着即便看出问题或想进行监督,也由于力单势薄抗衡不起,变成“你好我好、大家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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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价值观和人生观与新时代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相径庭,在监督过程中有可能对现任村干部进行恶意攻击和诬告陷害,随之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村党支部作为村集体领导的核心力量,必须要代表公平正义,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敢于向各种宗族势力和不良风气作斗争,所选用的人必须要德才兼备,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假如将一些经常上访的“刺头”聘请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然使老百姓认为村党支部“欺软怕硬”,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使老百姓寒了心,最终使村党支部失去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