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3篇

理论文章

如何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3篇

【篇一】

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起点设立的科学与否,决定着审查调查的工作量,也是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变量。执纪审查调查中,“对抗”是常态,“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既然如此,谈话人员就应该正视,并加以应对,把起点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无路可逃”的圆点上。同时,这个“起点”也是审查调查的“底线”,这个“底线”即使没有拓展也足以部分完成执纪执法审查调查的职责。

可明确告知谈话对象,“全身而退”是谈话对象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谈话对象的起始愿望,但是在审查调查实践中,又都不是最终选择,原因就在于:“不面对反而与自己的期待相悖”。理论依据是:教育人、挽救人而非惩罚人,是审查调查的追求,而这一追求不可能单方实现,致使实践中必然存在两种路径:一种是自己主动大彻大悟后的“宽恕”与“奖励”,另一种是不思悔过下的“被动归位”与“严厉惩处”。“宽恕”的原因是因为“主动悔改反映出较小的主观恶性,教育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更容易实现”,“惩处”的原因是“通过外在力量倒逼理想信念归位,实现对党纪国法地维护与净化队伍的双重需要,同时警示其他将来有迷途可能性的同志知道该何去何从”(需注意语言选择,既要显示出专业性,又要维护谈话对象自尊心,并尽力避免刺激到谈话对象),从而使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的起点,建立在“证据证明之下的认错悔错”这一圆点上,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该步骤可举翔实的审查调查实战案例与数据来予以辅助,以增强说服力。但核心技巧是选择两个案例,其中一个是从轻的案例,这个一定是谈话对象最熟悉、最能打动其心理定势的,在讲解的时候,重在讲解因为案例中谈话对象态度的积极主动而得到党纪国法哪些宽恕(要讲具体,如对本人的从轻、对涉案人的从轻、对特定关系人的具体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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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深刻认清行贿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不仅危害了公共资源和社会秩序,对我本人也是极大的危害。”正是办案人员对雒某某给予的人文关怀让他痛定思痛,主动承认了其行贿的犯罪事实,感受了治病和救人的辩证统一,起到了让行贿老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纪法效果,警醒和震慑了领导干部的围猎者。在新形势下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应该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重要的法宝,正确做好被审查调查对象及涉案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