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更好的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5篇
怎样更好的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5篇
【篇一】
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在新形势下,我们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必须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审查调查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把握内在规律,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带着感情办案是前提。带着感情办案,不是感性办案,更不是带着私心办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审查调查是做人的工作,重在转化人、挽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是原则要求,不是可有可无或者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做且要做好。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少一点机械、少一点技术、少一点冰冷,多一些人性温情、多一些悲悯之心。执纪办案的根本目的是落实“两个维护”,要着眼执纪办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人性化办案,巩固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精细高效初核是关键。思想政治工作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取得成效往往取决于案件信息的充分掌握、证据链条的有效调取和固定。初核结果是整个案件的“支点”,是“撬动”整个案件质量和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成效的关键。初核扎实,可以使闭口不谈或信口雌黄者尽快转变为主动配合,即便狡辩抗争、胡搅蛮缠,也能屈人之兵,以理服人、以据证人,使审查调查对象主动悔错悔罪。实践证明,初核信息掌握越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就越有抓手;初核证据取得越扎实,思想政治工作就越容易见成效。初核工作必须着眼精准和精细,努力做到“八准”,即核查方略定准、人物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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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一个案件的走向。在谈话过程中我们可以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的转化,对谈话对象宣讲,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就有可能从第四种形态转化为第三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甚至转化为第一种形态;对抗组织调查,拒不交代问题,根据态度的好坏就有可能从第一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甚至转化到第四种形态。利用“四种形态”的转化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治病救人的决心和关怀,打开紧闭的闸门,配合组织审查调查,老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为圆满完成审查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