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关于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我办结合**区实际,科学谋划,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本文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方式,对目前已实施政策的落实情况、推进政策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问题产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一、目前已落实政策情况
1.有效发挥职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保障服务功能,我办认真落实省、市、区各项政策文件,力争将机构编制资源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目前,我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共24家,构建形成了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急救医疗站、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三院、四院8家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为主体,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12家乡镇卫生院为服务网底,覆盖全区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医疗卫生系统核定的编制数占全区事业编制总量的30.7%,并核定了备案控制数800余名,编外用工计划1000余名。其中,5家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医院性质、级别规模等标准,核定编制数和备案控制数。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万名居民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的标准配备,护士与全科医师的比例为1:1。此外,在核定的医师总数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2个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了功能定位、职责任务、服务人口、服务范围等因素,原则上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11-15名编制的标准配备。我办根据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在此标准基础上做了适当上浮。
2.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层级关系。为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形势,理顺医疗管理层级关系,去年我办结合深化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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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使这些人员能综合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提供多方面医疗服务。3.加大统筹力度,引入市场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引入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弥补人员不足,缓解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压力。
4.加大协调力度,保障备案制人员待遇。根据《关于创新我区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将备案控制数纳入岗位设置基数。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对备案制人员的保险和职业年金参照在编人员实施,真正做到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