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扶贫涉农资金领域监督执纪的调研
关于基层扶贫涉农资金领域监督执纪的调研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为更好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工作部署,江苏省徐州市纪委调研梳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中1951起扶贫领域涉农资金违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规律,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力求“精准”监督扶贫涉农资金,贯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找准违纪案件特点
违纪主体多为三类村干部。据统计,在1951起扶贫涉农资金问题中处分1589人,其中村支书413人、占比26%,村主任261人、占比16%,会计358人、占比23%,三类人员共计1032人,总占比65%。这三类人群中,以有拆迁征地任务的村干部、不具备财务素养的村会计、长期担任书记的老支书等尤为突出。
案发多集中在资金体量大、多头管理的领域。统计显示,在违纪问题中,惠农补贴类657起、占比33.76%,征地拆迁类519起、占比26.58%,环境保护类463起、占比23.74%,科技培训等其他类型312起、占比15.92%。资金体量大、多头管理是这些领域的共同特征。
案发环节多在“申报”和“验收”一首一尾。申报审核和结果验收,本是检验资金是否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与重要手段,然而,近80%的违纪问题都发生在这两个环节。
违纪手段多为暗箱操作团伙作案。一些主管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相互勾结、团伙作案,窝案串案占比近70%。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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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环节;由报账审核变为实地审核,部门审核由重文字检验变为面积测定图、项目照片等直观项目审核;改变考核权重,不以资金拨付数额,而以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结果。始终严抓长治,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会同农工办、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借助作风建设督查,开展基层账目清查行动,及时发现、整改违规问题;开展扶贫涉农资金问题主管部门责任追究专项行动,下发监察建议书,追究责任;继续实施挂牌督办,严查侵害扶贫涉农资金腐败问题,用精准监督护卫扶贫涉农资金“最后一道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