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3篇)
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3篇)
(篇一)
由省政协支建华副主席带领的省、州、县(市)三级政协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于4 月下旬以“加强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题来我州进行专题调研。为协助省政协在延边州内的调研工作,形成省、州、县(市)三级政协联动效应,州政协邀请部分常委、委员及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了以副主席冯德远为组长的调研组,于4 月上旬对我州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先期调研。调研组先后赶赴和龙、龙井两县(市),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了实地走访,并采取进村入户掌握实情、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等方式,收集了大量资料并综合整理、研究论证,形成调研报告。旨在为省政协调研组提供基础材料,也为推进我州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
全州8个县(市)66个乡镇,有71家卫生院,其中边境乡镇卫生院16家; 1049个行政村,应设村卫生室893所,实际设村卫生室864所。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03人,实际在岗**1人,占全州卫生系统人员的10.4%,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90.5%;床位数1573张;村卫生室实际在岗村医773人,其中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97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承担着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担负着传染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村医的培训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卫生院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短缺。一是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流失严重,特别是边境卫生院存在着有编无人现象,全州空编率为5 % ,10人以下的乡镇卫生院有14个,一人身兼数职,医护不分现状普遍,医疗安全无法保障。二是科室人员断层,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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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6.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一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给与一定补助,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二是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按照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可以返聘退休乡村医生继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