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情况调研报告4千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情况调研报告4千字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立法目的。**年10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了《**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由省级人大颁布的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重大制度成果,该条例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及成效
**区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摆在“三农”工作突出位置,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
(一)高度重视,构建联动机制。一是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区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问题。二是印发《**区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联动配合,形成合力。三是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纳入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督查范围,年终逗硬奖惩,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将《条例》纳入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多时段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明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政策水平。
(二)健全组织,夯实工作根基。一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架构。全区31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全部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依法依规全部建立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18个镇级集体经济组织、31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登记赋码工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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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基层农技人员,建立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等合作机制,巩固产业发展成果。推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业“共营制”模式,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和农民增收的问题。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平台公司,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农商文旅体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大与蔬菜专业合作社(公司)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其生产经营销路等方面的优势,大量流转、承包闲置耕地种植粮、经作物,从根本上解决摞荒地问题,实现集体经济、合作社、村民共同增收,互惠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