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探索3800字

调研报告范文

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探索3800字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上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2016年中央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后,很多村庄加快探索新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笔者结合基层调研情况,浅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实现形式和需要把握的关键点。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时期,在近70年的时间里先后实行了互助合作、人民公社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新型集体经济是指在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民主管理、合作经营、科学分配,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组织形态。其本质仍是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资产成员集体所有,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之所以强调“新型”,是因为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集体产权,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探索了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其“新”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集体产权清晰。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不明晰,集体家底不清,农民难以有效行使主体权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摸清了集体家底,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被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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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多方力量联合与合作的成果,发展红利理应由各方主体合理共享,要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构建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开展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风险评估,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权的价值评定,对经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重点防范集体土地流转风险,明确收益分配方式,推动各方在平等互利的环境下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加快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和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动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交易规范高效,保证集体和农民获得稳定收益。